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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屆傑出成就獎校友傑出成就獎

陳隆志

天資聰穎,多項狀元,國際級法學權威,促進台灣民主化有不可磨滅的貢獻
畢業年份:民國43年7月畢業
畢業屆數:即光復後第9屆
出生日期:民國24年12月30日

個人介紹

一、個人介紹
(一)民國24年12月30日
(二)籍貫:台南縣
(三)學歷:
(1)台南一中初高中畢業,保送直升高中及台大(民國40、43年)
(2)台灣大學法學士(民國47年)
(3)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(民國50年)
(4)美國耶魯大學法學碩士、法學博士(民國51、53年)
(四)經歷:
(1)台灣大學法律系客座教授 (2)北美台灣人教授協會會長 (3)美國法學院聯合國國際法組主席
(4)美國國際法學會理事 (5)法國國際人權研究所主講 (6)台灣獨立聯盟外交負責人
(五)現任:
(1)財團法人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兼執行長
(2)新世紀智庫論壇(季刊)發行人兼總編輯
(3)美國紐約法學院專任法學教授 (4)美國耶魯法學院研究院士
(5)國際人權聯盟副會長兼常務理事 (6)美國比較法學會理事
(7)世界國際法協會美國本部人權委員會委員 (8)民視評論家
(9)自由時報新世紀智庫評論家 (10)台北遠東扶輪社創社社長
(六)榮譽:
(1)省立台南一中初中部、高中部及國立台灣大學台大法律系,均以第一名畢業
(2)台大在學中,高等考試三考連中:1.大二時,台灣省性高考普通行政第一名;2.大三時,司法官全國性高考狀元;3.大四時,外交官領事官及格。(3)名列「世界名人錄」(Who’s Who in the
World)
(七) 律師執照:登錄紐約州法院及美國聯邦地院(紐約南、東兩區、康州區),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及國貿法院

二、傑出成就與貢獻
(一)傑出的學業成就:陳學長在台灣大學在學中,就已經高等考試連考高中的記錄,至今未有人打破;到美國留學,四年內就得到二個法學碩士學位,以及獲得耶魯大學的法學學士。
(二)民國56年,與其恩師拉斯威爾教授合著「台灣、中國與聯合國」的英文書,向國際社會表述台灣人的心聲,將台灣問題帶入國際法、國際政治的領域。在這本書裡,提出「一台一中」及「台灣人民自決」的方案,以求解決所謂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問題,引起美國與國際社會的注意與重視。
(三)民國60年,出版「台灣的獨立與建國」一書,對台灣人獨立建國運動,在過去及現在一直產生極大啟蒙作用,榮獲「台獨理論宗師」的尊稱。該書針對過去白色恐怖統治,就台灣人當時所共同關切而不敢或無法探究的問題,作系統完整的闡述。因而於民國82年在台灣在發行時,曾獲得台灣筆會最佳本土書獎的榮譽。
(四)一九七O年代後半及一九八O年代,陳博士專心於國際法及國際人權法的研究著作。他的「當代國際法引論」以及與世界國際法大師麥克杜格及拉斯威爾教授二人合著的「人權與世界公共秩序」兩本英文書,均獲優秀教授著作獎。在人權方面,他曾擔任法國著名的國際人權研究所的主講,美國全國律師公會人權雜誌的總編輯,而在國際人權聯盟非常活躍,多年擔任常務理事,現任副會長。陳學長在國際法及國際人權方面的成就,獲得國際的肯定,因而榮列「世界名人錄」。
(五)出名的著作尚有:(1)當代國際法文獻選集(民國87年前衛出版社);(2)台灣憲法文化的建立與發展(民國85年前衛出版社);(3)美國憲法及獨立宣言的漢譯及解說(刊載在許世楷編「世界各國憲法選集」(民國84年前衛出版社發行);(4)島國台灣地位的進化與退化-舊金山和約40年後(民國80年發行)
(六)一九七O年代,陳學長負責台獨聯盟的外交工作,以聯合國、美國政府及國際輿論為活動中心。由於他努力倡導,使得美國國會議員發表支持台灣人民自決的言論,而沙烏地阿拉伯大使,亦曾在聯合國大會提出「一台一中」及「台灣人民自決」的方案。
(七)創辦陳隆志新世紀文教基金會,回饋祖國台灣;並在旅居美國37年之後,民國86年7月搬回台灣定居,創辦民間智庫,以促進島國台灣的國家建設與發展,期望在新世紀成為世界第一流的國家。除外,陳學長每周也在電視發表「民視評論」,而且在自由時報也經常發表「新世紀智庫評論」,從事教育文宣、心理建設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