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友會專區校友成就獎選拔辦法發佈日期【2010-11-30】|發佈單位【校友會】
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三十日訂定 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次修正 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日第二次修正 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三次修正 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四次修正
一.宗 旨:為獎勵母校歷屆校友,對國家及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成就者,藉以樹立校友楷模及發揚南一中精神。 二.主辦單位:台南市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校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三.協辦單位: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(以下簡稱母校) 四.舉辦次數:每屆理監事會與辦一次為原則。 五.表揚地點:母校(台南市民族路一段一號) 六.表揚類別及標準:
七.推廌日期:於舉辦當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止(通訊以郵戳為憑) 八.推廌方式:推薦人應詳實填載推薦書,推薦之方式為:
除前項情形外,初審委員得以公決方式進行推薦。 九.選拔方式:
十.初審及複審規則: (一)初審部分:
(二)複審部分:
十一.表揚名額:每類一至三名,如未達表揚之標準者從缺。 十二.表揚方式:於當年校慶活動期間公開表揚,並頒發當選證書壹幀及奬牌一座以資鼓勵,其具體事蹟刊登於母校校刊「竹園岡」與專輯或報章等刊物廣為顯揚。 十三.本辦法經本會理、監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 rolex replica watches Rolex Air King replica watches IWC Big Pilot Replica graham replica watches Rolex Sea-Dweller Replica 相關下載檔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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