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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屆傑出成就獎校友傑出成就獎

陳傳岳

心繫公益、實踐法治、服務社會,參與司法改革,頗受信賴與讚許。
畢業年份:民國四十七年畢業
畢業屆數:光復後第十三屆
出生日期:1939年8月10日

個人介紹

一、 個人基本介紹
出生:公元一九三九年八月十日。
籍貫:台南市
學歷:美國西南法學基金會美國法及國際法學院結業(1980)。
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比較法學碩士(1970)。
司法官訓練所第六期結業(1964)。
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(1962)。
現任: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暨主持律師(1974-)。
行政院國家檔案局委員(2002-)。
外交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(2002-)。
中央銀行法律顧問(1996-)。
經濟部法律顧問(2000-)。
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董事長(2005-)。
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(1995-)。
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(2004-)。
亞洲專利代理人(APAA)國際理事(1997-)。
亞洲代理人協會中華民國總會常務理事(1997-)。
經歷: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(2002-2006)。
行政院政務顧問(2006)。
財政部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委員(2005-2008)。
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(1997-1998,2000-2007)。
台北市國立台南一中校友會理事長(2003-2004)。
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(2003-2004)。
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(1997-1999)。
台灣法學會理事長(1991-1992)。
國際泛太平洋律師協會(lPBA)理事(1997-2000)。
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(APAA)副會長(1992-1994)。
美國McGeorge School of Law客座教授(1989-2000)。
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(1971-2004)。
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(1981-1996)。
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(1996-1973)。
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官(1965-1966)。

二、 傑出成就與特殊貢獻
(一)擔任法官及檢察官期間,認真辦案,盡忠職守,力求公平公正。調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不久,院長室即傳出「陳傳岳法官主張獨立審判」。任期間極受同事及外界的肯定。
(二)基於「心繫公益、實踐法治、服務社會」的理念,當律師後,與三位大學學長合夥創立萬國法律事務所,開律師合夥最多人的先例,迄今三十五年,以正派、認真、效率、專業、團隊的作風及作法,服務社會及人群,夙獲社會佳評,也成為律師界的表率,目前全所人員一百五十位,律師七十位。
(三)早年加入台灣法學會(原名中國比較法學會),歷任國際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秘書長、理事、理事長等職,當時台灣尚處威權時期,參與或主持該會所舉辦為提昇台灣自由、民主、人權、法治等等的各項活動,該會對台灣民主法治的提昇及建立頗有貢獻。
(四)鑑於律師公會的重要,於擔任律師後,即積極參與律師公會的工作,歷任主任委員、理事、常務理事等職務,先後擔任台北律師公會及全國公會(全聯會)的理事長,努力使律師公會發輝功能外,並結合全國有識律師,著力於保障人權、伸張正義、及促進法治的活動,對律師界及社會甚有貢獻。
(五)熱心致力於司法改革,受全國律師公會指派為召集人,召集有志於司法改革的律師、學者、法官及檢查官等,籌組民間司改會(即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),從事促進司法改革的各種活動與工作,諸如提出各種立法、修法的法案,向司法院、法務部及其他政府單位提出司改意見,並促其實踐,並舉辦法庭觀察、法官評鑑、法院評鑑、司法復活大遊行(由約三千多人參與,其中約五百名律師)等等,以促進司法改革,迄今十餘年,使司法有所改善,,而民間司改會也頗受社會的信賴與讚許。
(六)除律師及法律活動外,又參與各種社會活動,諸如籌設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社福基金會,歷任董事及董事長多年,從事對殘障的慈善活動。參家華僑獅子會,擔任會長,對社會獻出服務的熱心及行動。又為奉獻母校,擔任台北市國立台南一中校友會理事長,對母校及校友也有所獻力。另又擔任政府各機關及社會各團體的兼職工作,以法律專長及熱愛本土的心,奉獻這個國家及社會。